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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
作者: 更新时间:2024-03-19 16:01:37

3月19日,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文化思想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指引。中心组全体成员和相关教师参加,会议由学院党委刘媛媛主持。


科技赋能产业兴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刘媛媛结合全国两会精神,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从新质生产力的提出、基本内涵和发展路径进行了诠释,强调高校是教育、科技、人才的关键交汇点,肩负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的双重任务,要找准“发力点”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一方面,明确全方位培养人才、用好现有人才是首要任务;另一方面,加快原创性科技创新,服务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新动能。当前,学院要建实建好“3+1”平台,党员骨干领衔、专班制推进、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落实,以新质生产力为湖州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  担当新时代育人使命

陈莹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思想的重要论述,强调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高地,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文化思想,切实担负起培养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新使命。她结合学生工作,从强化思想教育引领、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和做好校园文化的传播践行三个方面谈了体会和下一阶段的工作举措。


优化营商环境为学院高质量发展增添动能


唐培松领学《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他围绕出台背景和“市场管理、政务服务、要素支撑、数字赋能、创新支持、开放提升、人文生态、法治保障”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他指出,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稳预期、聚人心、兴事业的制胜法宝。该条例旨在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改善浙江省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权益保护更加坚实、市场竞争更加公平、政府服务更加贴心、创新支持更加有利,提升投资吸引力,推动浙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他强调,该条例的实施,对我院招才育才和校企合作将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与会成员围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文化文化思想的内涵和实践意义”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人才培育、科技创新、“3+1”平台建设、服务地方、学生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